行業動態
LED顯示屏:桃花工業園九樓會議室改造設備項目疑問答復
問題一:關于采購需求第一部分LED全彩屏中,第1項P3全彩室內屏,招標技術參數中要求“投標時提供采用無縫熔接結構的LED戶外模組套件證書” 、“LED生產企業擁有節能功能的LED顯示屏證書、可快速降溫的LED顯示屏證書、顯示屏模組的保護結構、免螺絲熱鉚戶外模組證書”、 “需提供芯片可行試驗報告、芯片封裝SGS報告”,以上要求只有個別廠家有此類資料,提供的的三個參考品牌中利亞德和三思兩家都沒有相關的證書資料,且為戶外產品證書,與此次室內全彩屏采購招標無任何關系,因此為不合理限制性條件設置,涉嫌控標,國家相關部門對這類證書針對LED屏生產企業沒有強制要求,且這類證書大多為非國家正規職能部門頒發,這明顯為控標設置,此類證書設置明顯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不利于公平競爭,建議取消以上證書及報告設置。
答:取消以上證書及報告設置。
問題二:關于采購需求第一部分全彩屏中,第3項控制計算機中,投標時提供產品廠商的產品彩頁及一系列的無關參數設置及證書要求,這明顯為控標設置,控制計算機就是一臺最普通計算機帶獨立顯卡含DVI接口就足以滿足現場使用需求;建議參數修改為主流計算機配置,帶獨立顯卡含DVI接口滿足現場使用需求,取消原來參數設置要求提供產品彩頁和無關參數設置。
答:取消“★品牌:品牌電腦,投標時提供產品廠商的產品彩頁或官方網站鏈接;”的要求。參數修改為“原裝品牌電腦,參考品牌(戴爾、惠普、聯想)”
問題三:在“投標品牌:投標人在投標中若選用替代商標、品牌或標準,應優于或相當于參考商標、品牌或標準。(招標文件30頁)”中說明了投標品牌事項。請問在“功放及會議話筒”部分清單是不是必須使用進口產品(或者國外產品),可不可以使用國內一線產品?
答:國產同等質量品牌皆可。
問題四:在“第六章、采購合同中的合同總價款的第二小項:總價應包含貨物及所需附件購置費、包裝費、運輸費、人工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各種稅費、資料費、售后服務費及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不可預見費用等全部費用”(招標文件第45頁)中,合同總價包括稅費,請問在本此次合同中,在計算稅費時是根據普通增值稅稅率(11%)計算還是根據根據專業增值稅稅率(17%)計算?
答:稅費請按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問題五:采購合同中的合同總價款的第三小項:本合同價為固定不變價”(招標文件第45頁)中,請問此處的“本合同價為固定不變價”是表示總價固定不變還是表示單價固定不變?
答:既是總價固定不變也是單價固定不變。